捐赠指南

当前位置: 首页 >捐赠指南 >捐赠免税

捐赠流程

捐赠免税

捐赠方式

常见问题

10

2019-12

免税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2)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6

2023-05

捐赠免税流程

一、抵税准备资料1.捐赠票据2.捐赠信息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330000A933772559受赠单位名称:浙江浙大城市学院教育基金会二、企业捐赠支出所得税抵扣操作流程 三、捐赠抵扣个税APP操作流程(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06

2023-05

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9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个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以下简称公益捐赠),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前款所称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二、个人发生的公益捐

06

2023-05

企业所得税捐赠抵扣知识问答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